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软件

212应付工资,负债类会计科目使用说明

作者: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软件 来源: 财政部http://kjs.mof.gov.cn/zhengcefabu/202201/P020220114622034357239.pdf

212应付工资


一、本科目核算合作社应支付给管理人员、固定员工等职工的工资总额。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、奖金、津贴、补助、社会保险费等,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,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。


二、合作社应当按照劳动工资制度规定,编制“工资表”,计算各种工资,再将“工资表”进行汇总,编制“工资汇总表”。


三、提取工资时,根据人员岗位进行工资分配,借记“在建工程”、“生产成本”、“经营支出”、“管理费用”等科目,贷记本科目。


四、实际支付工资时,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库存现金”、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。


五、合作社应当设置“应付工资明细账”,按照管理人员、固定员工等职工的姓名、类别以及应付工资的组成内容等,进行明细核算。


六、本科目期末一般应无余额,如有贷方余额,反映合作社已提取但尚未支付的工资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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