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软件

162累计摊销,资产类会计科目使用说明

作者: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软件 来源: 财政部http://kjs.mof.gov.cn/zhengcefabu/202201/P020220114622034357239.pdf

162累计摊销


一、本科目核算合作社对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。


二、土地经营权、林权等生产经营类无形资产计提的摊销,借记“生产成本”等科目,贷记本科目;非生产经营类无形资产计提的摊销,借记“管理费用”等科目,贷记本科目。


三、出租无形资产所取得的租金收入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,贷记“其他收入”等科目;结转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时,借记“其他支出”等科目,贷记本科目。


四、因出售、报废等原因处置无形资产,按照取得的转让价款,借记“库存现金”、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,按照已计提的累计摊销,借记本科目,按照无形资产的成本,贷记“无形资产”科目,按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,贷记“应交税费”、“库存现金”、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,按照其差额,借记“其他支出”科目或贷记“其他收入”科目。


五、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,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、协议约定的价值和相关税费,借记“对外投资”科目,按照已计提的累计摊销,借记本科目,按照无形资产的成本,贷记“无形资产”科目,按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,贷记“应交税费”等科目,按照其差额,借记或贷记“资本公积”科目。


六、本科目应按照相应无形资产的类别、是否属于扶贫项目资产等设置明细科目,进行明细核算。


七、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,反映合作社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累计数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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